本篇目录:
- 1、行政执法检查的基本流程
- 2、如果投诉学校,教育局走行政程序需要多久
- 3、行政执法程序有哪几部分组成?
- 4、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流程
- 5、教育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常见的程序违法主要有几种形式?
- 6、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流程
行政执法检查的基本流程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该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该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该制作笔录。
行政处罚程序阶段: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可以选择接受处罚或者提出申诉。如果当事人选择提出申诉,执法机关需要受理申诉,并进行复核和再审。
法律主观: 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流程: 发案与 立案 。 发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 申诉 ;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
如果投诉学校,教育局走行政程序需要多久
1、法律分析: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2、比如:投诉后将有关材料送达被投诉学校等被投诉学校的编造辩解,再返回投诉地,说是一周至3 个月,真正解决的少有,除非是重大事件,不然多数会不了了之。
3、如果违规行为涉及到多个学校或教育机构,或者情况复杂,你可以选择向更高级别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国家级教育机构。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违规行为的日期、地点和涉事人的身份信息。
4、法律分析:可以通过拨打全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登录市教育局行风热线网站反映问题,进入各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对老师不良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行政执法程序有哪几部分组成?
1、(3)听取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若该案符合听证条件,并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该组织听证。
2、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具体行政程序和抽象行政程序;根据行政职能的不同,可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定程序。
3、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处理等。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处理决定。
4、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有:执法人员要有2人以上并佩戴统一执法标志;依法告知检查项目及处罚依据;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要依法收集证据;依法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5、(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流程
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处理等。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处理决定。
对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 警告 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教育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常见的程序违法主要有几种形式?
1、程系种类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种;外在表现形式分为要式和非要式两种。所谓要式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
2、(1)申诫罚。亦称精神罚或影响声誉罚,是指教育行政执法主体对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进行谴责和警戒的处罚。其特点在于对相对人的精神惩戒性,不涉及实体权利。
3、在教育法中较常见,主要是对违法相对人声誉产生影响的处罚,主要形式有 警告 和通报批评两种。 能力罚,亦称行为罚。指教育行政机关对违反教育法律 法规 的相对人的某种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的限制或剥夺。
4、社会组织或其他社会力量有关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或对其教育权利与义务的行使和履行进行监督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宪法关于行政机关职权的规定精神,教育行政执法主要有教育行政措施、教育行政处罚和教育行政强制执行三种形式。
5、通过行政处罚,恢复遭到破坏的教育法律秩序,教育违法者本人和其他人遵守教育法。三.教育行政强制执行。即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对应履行而不自动履行教育法上义务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教育行政执法行为。
6、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尚未有统一规范的行政程序法,加上一直以来重实体,轻程序传统思想的影响,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不重视行政程序,甚至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
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流程
1、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听取当时人的陈述和 申诉 ; 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
2、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如下:听证员检查听证参加人到场以及宣读纪律;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履行告知义务;进入听证调查阶段:各方简要陈述观点、举证质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3、【质量技术监督立案审批表】一经批准,即为正式立案,不经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撤消立案案件。立案后24小时由监督稽查股向市局报备;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罚告知及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
4、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
5、行政处罚听证流程是怎样的听证员检查听证参加人到场以及宣读纪律;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履行告知义务;进入听证调查阶段:各方简要陈述观点、举证质证。
6、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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