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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没有在住建局办理停工,后用不用办理复工手续
1、工程停工后复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_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2、这是手续问题,正常来讲一般到了过年工地都要放假的,人员离场暂停施工。过了年以后一般的也就是过了十五之后工人会陆续返回工地,那么暂停的施工要恢复,也叫复工。
3、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所有新复工的在建工程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并经检查合格后,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复工,安全生产复工条件检查签字资料应作为工程的安全资料归档备查。未经检查签字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施工。
5、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6、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办理停工留薪期需要什么手续
医疗诊断证明(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建议)及病历资料。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表、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表(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认定决定书。
审批同意。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
停工留薪办理所需材料 《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近期诊断证明、相关的生化物理检查报告、X光片、CT片等《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伤残鉴定表复印件。
单位停发工资需要什么手续
1、公司不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受理。
2、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如确定拖欠工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没给离职证明也不能停发工资,工资必须要按月发放,没给离职证明也应该发工资,不发工资是违法的行为。
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流程
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的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申请人通过服务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医疗诊断证明(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建议)及病历资料。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表、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表(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认定决定书。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第八条 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企业停产停业需要什么手续
1、一般是先办理国税的手续,凭国税的批复再到地税办理。如果只是停业,则可以不用汇算清缴。但现在有限公司一般是不批准停业,只批准注销。凭国、地税的停业(注销)批复,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理停业(注销)申请。
2、①税务登记证副本;②《发票领购簿》;③尚未查验缴销的发票和收款收据;④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⑤《停业申请审批表》;⑥《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办理暂停营业手续。
3、企业歇业最准确的说法是停业。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办理暂停营业的手续如下: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止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4、企业经营者需要在停业前15天到国税局办理停业登记手续;如实填写“停业申请书”需要携带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税款交款书、全部发票、发票缴销单、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企业公章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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