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以物抵债流程(个人以物抵债申请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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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因欠债还不起可以用房产抵债,但是债权人并不能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只能获得该房屋的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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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用房产直接抵债,否则需要拍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以物抵债,该如何走法律程序?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1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2、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3、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零二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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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物抵债的法律规定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债务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经债权人申请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合法财物,以物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根据法律规定,以物抵债合同纠纷诉讼解决方式是:当事人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起诉状副本;法院受理后,通知被告,被告提交答辩状和答辩状副本;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等。

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

1、银行债权应当首先考虑以货币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财产暂时难以变现并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办理以物抵债。

2、法律主观:民法典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是:以物抵债是银行在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为降低信贷资产风险,而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以抵偿债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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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主观:在法律中关于以物抵债的适用办法:具有下列条件的,可进行代物清偿:原债的关系存在;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他种给付必须与原定给付不同;须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替原给付。

法拍房流拍后的以房抵债方案

1、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是申请执行人随时可以以物抵债,不会受到第二次流拍的限制,一般拍卖流拍后在六十日内可以再拍。拍卖的房子三次流拍后申请人不接受以物抵押的,法院会将其变卖。

2、法律主观:法院拍卖房产拍卖不出去的,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3、法律主观:第一次流拍即可以物抵债。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4、假如被抵押的房屋经过拍卖三次都流拍以后,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是依法无法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该在第三次拍卖结束之日起7天内发出房屋变卖公告。

5、划算。法拍房指的是法院拍卖房产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在司法拍卖过程中,标的物价实际上大多数都低于市场价格,而司法部门是接受以物抵债的,以物抵债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了价格过低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划算的抵债方式。

以物抵债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

1、它的三个条件包括存在原债关系、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合法性。存在原债关系:以物抵债需要基于一个已经存在的债务关系。这意味着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存在一种原始的债权债务关系,可能是借款、合同违约等。

2、必须有原债的关系存在;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他种给付必须与原定给付不同;须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替原给付。以下物体不能抵制: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

3、以物抵债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 必须依据法院及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相关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办理。 以物抵债协议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方能生效的,必须办理报批或登记手续。

4、而未实际履行物权转移的,债务并未消灭,抵债的目的也未实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个人以物抵债申请书范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标签: 法律 以物抵债 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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