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目录:
- 1、税收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 2、行政机关扣押物品处理流程
- 3、查封扣押的程序及流程
- 4、税收保全方式有哪些
- 5、税务强制执行程序流程
税收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税务 强制执行 的业务流程:管理科(科员→科长)→政策 法规 科(科员→科长)→分管局长→政策法规科→各管理科室。
3、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当今各国都在税收法律或行政法规中赋予了税务机关必要的税收强制执行权,以确保国家征税的有效行使。
5、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在二年内申请执行;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算起;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算起;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算起。
6、罚款的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机关“自执”罚款的开始时间应为纳税人逾期缴纳罚款的三个月后。 税务行政机关“自执”罚款须同时具备逾期不履行、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三个条件。
行政机关扣押物品处理流程
行政执法中扣押物品如何处理 行政机关扣押物品的,要出具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扣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经调查后如果是非法财物的没收,依法要销毁的,销毁处理,如果解除扣押的,退还物品。
法律主观: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扣押物品后,扣押期限不超30天,在扣押期间要进行调查,依据调查结果作出不同的处理,例如是属于违法物品的,可以没收。
公安机关对犯罪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一)执法机构负责统一管理扣押、没收的物品,提出对扣押、没收物品的处理建议,并负责具体处理工作,填写《涉案物品处理记录》。
查封扣押的程序及流程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
税收保全方式有哪些
1、税收保全方式,具体包括: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2、法律主观:纳税担保的方式具体包括保证、质押、抵押。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
3、税收保全措施包括扣押、查封、拍卖、冻结等,适用范围广泛,可以有效地防止税款的逃避和欠缴现象。扣押,指的是强制扣留纳税人的财产,在其清缴税款后归还。查封,指的是限制纳税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经济活动的自由。
4、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税务强制执行程序流程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第一,责令限期缴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在规定的期限未缴纳或解缴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缴纳。第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具体流程: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二,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在提供纳税担保时我们要注意方式和程序两个方面的内容,关于纳税担保可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2)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机关查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