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目录:
- 1、河南省怎么获取教育用地
- 2、用地手续办理流程
- 3、请问申请民办培训教育用地是会什么程序?
- 4、土地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 5、乡镇教育用地是哪个部门批的
- 6、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教育用地,应该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河南省怎么获取教育用地
1、托儿所、幼儿园的教学、办公、园内活动场地。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技能训练设施。
2、城建主管部门教育用地是通过划拨的方式获得的.应走的程序是:报城建主管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然后去发展计划部门办理项目建设计划批文,既项目要立项,再到城建主管部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报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划拨土地。
3、是。根据国家《中小学教育设施标准》和河南省《中小学教育设施标准》等文件,要建设普通高中必须具备一定的场地和教育用房条件,包括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图书馆、体育场地等,河南审批高中需要土地是教育用地。
4、科研教育用地评估可参照公共设施用地,代码是C,具体是C6--C61: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教育用地是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干校、党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业余进修院(校)、工读学校等用地。
5、(二)教育用地与商业用地的取得方式不同。教育用地通过土地划拨方式取得,而商业用地需要通过土地招拍挂公开竞买的方式取得。(三)教育用地与商业用地的性质不同。
用地手续办理流程
1、法律分析:(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3、【第六步】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征地 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请问申请民办培训教育用地是会什么程序?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到教育行政部门即可领取)(2)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办理培训学校的条件要求是很严格的,要申请办学许可证等,需要接触教委、民政、税务、物价等部门,对开班场地、资质、固定资产、注册资金等要求都比较高。民办培训学校属于非企业单位法人,需要验资。各地具体要求不同。
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x0d\x0a办事程序:\x0d\x0a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当地市教育局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或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x0d\x0a审批机关验证\x0d\x0a设立民办学校。
土地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1、法律分析: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
2、法律分析:土地拍卖程序如下:委托拍卖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发布拍卖公告;竞买者参与拍卖;竞得人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支付价款,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流程 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编制招标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乡镇教育用地是哪个部门批的
1、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2、教学用地的性质应该是教育用地,是可以政府划拨的,村委会没有批准的权利,需要与村委会协商同意后报县级国土部门批准,而且还需要符合规划部门总体规划。
3、教育用地属于什么性质教学用地的性质应该是教育用地,可以通过政府划拨的方式进行取得,村委会没有批准的权利,用地者需要与村委会协商同意后报县级国土部门批准,而且还需要符合规划部门总体规划。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教育用地,应该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正常程序,法院应该征求或协调国土部门,把划拨土地批准为在买受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转为国有出让,然后再进行拍卖。
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法律主观:办理划拨用地的土地使用证的规定是:3%的契税;5%的土地增值税;6%的增值税;按评估价补缴20%~50%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人可以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一般的,教育用地是通过划拨的方式获得的.应走的程序是:报城建主管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然后去发展计划部门办理项目建设计划批文,既项目要立项,再到城建主管部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报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划拨土地。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土地证是划拨的房子可以 办房产证 ,但是要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用地有什么优惠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标签: 用地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