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目录:
- 1、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条件
- 2、二次延长羁押期限规定
- 3、延长羁押期限的规定
- 4、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什么意思
- 5、逮捕后第二次延期要什么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条件
1、(1)、一般侦查羁押期限:逮捕以后,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这是基本期限。(2)、特殊侦查羁押期限:①、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3、《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4、法律主观:对 犯罪嫌疑人 逮捕 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 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5、第十二条 经审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的决定:(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二)符合逮捕条件;(三)犯罪嫌疑人有继续羁押的必要。
二次延长羁押期限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法律主观:延长羁押期限的规定为: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法定的重大复杂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3、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
4、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5、侦查羁押期限可延长三次,分别是一个月、两个月、两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达7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延长羁押期限的规定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侦查羁押期限可以最长延长至7个月。批捕后公安延长羁押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3、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捕 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什么意思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指延长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
法律分析: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限为37日,逮捕的最长期限为7个月,到了期限后,没有释放也没有变更强制措施,就叫超期羁押。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逮捕后第二次延期要什么
批捕后继续侦查,一般两个月,之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侦查终结会移送审查起诉,补充侦查两次为限,两次后仍然事实不清的,需要变更强制措施。一般的情况,两次后就到法院。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法律分析:首先是刑事拘留,拘留后一般会逮捕,逮捕后侦查期限2个月,2个月不够的话,根据情况经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延期两次是合法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该《规定》明确了延长拘留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实践中,有的公安机关制作了一份格式文书,最终由相应公安机关负责人完成批准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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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法律 羁押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