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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后如何申请执行和解
1、被强制执行后,可以找执行法官协商。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2、被执行人如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可以恢复执行或是另行起诉。
3、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自愿协商后,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需经法院审查批准才能结束执行程序。因此,法院的执行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
破产的各方面的和解流程有哪些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 债权人会议 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2)和解协议的成立。
法律分析:破产和解的程序如下:首先是和解申请,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破产和解流程有以下步骤:债务人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并申请和解;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和解程序终结。
进行破产和解的手续: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然后由法院进行裁定,如果裁定和解的,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的草案;再由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最后由人民法院认可后,终止和解程序并公告。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组。
执行过程中的和解是什么
1、法律分析:强制执行中的和解,是指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协商,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
2、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3、法律分析: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4、执行和解是指在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就变更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经执行人员确认后,即按协议履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
5、而和解一般就是双方的主体参加,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是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法院方面在参加厅外和解的最多只能是审判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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