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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查获的案件移送标准,希望内容全一点,谁有?谢谢!
1、烟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有以下情形:未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2、如果烟草局根据烟草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及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但是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一般的涉及烟草制品的案件都是生产或者销售假劣产品罪,根据刑法264条定罪。
3、受移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十条 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
4、案件退回公安局后一般应该由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不构成犯罪,只能依据烟草专卖法作出行政处罚。
烟草案件移送制度
1、对于拟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2、烟草局可以不移交公安局。烟草案件的移交与否是根据案件性质、涉案金额等因素来决定的。一些轻微的烟草案件,烟草局可以选择进行内部处理,而不必移交给公安局。
3、三个月应当依本节规定提取相关证据,由见证人签字确认。烟草部门]移送卷烟类案件时,在移送的材料中通常包括现场检查笔录、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烟草鉴定报告、移送财物清单等,随这些材料一并移送的还有涉案卷烟。
4、X的的行为达到了第一条标准,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
5、法律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6、依照我国烟草专卖法律,涉及到涉烟案件的移送主要有以下两项: 涉烟违法行为的移交处理。
涉烟案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1、法律主观: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非法经营烟草专卖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2、非法运输烟草立案标准是:如果香烟货值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运输香烟数量在20万支以上,应将运输环节视为经营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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