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目录:
- 1、监察委留置后办案流程
- 2、监察法留置的程序
- 3、适用留置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 4、被留置之后的流程是什么
监察委留置后办案流程
法律分析: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留置程序:审批。需采取留置措施的,制作《留置措施采取审批表》和相关证据材料报本级监察委委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然后报上一级监察委批准。
向监察委员会会议提出是否移送检察机关的意见;如果想要移送检察院,将被调查人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作出; 制作《起诉意见书》,主要领导审批后由监察委案管部门将案件材料和《起诉意见书》移送至当地检察院案管部门。
监察部门办案程序需要经历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调查、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移送审理、申辩。检查机关办案是有时限的,初步核实的环节,一般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
监察法留置的程序
法律分析:审批。需采取留置措施的,制作《留置措施采取审批表》和相关证据材料报本级监察委委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然后报上一级监察委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法律分析: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留置的程序立案后才可以采取留置措施。根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初步核实中,可以依法采取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勘验检查、鉴定措施;立案后可以采取讯问、留置、冻结、搜查、查封、扣押、通缉措施。
采用留置措施必须做到程序规范。留置虽不是刑事强制措施,但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性调查措施,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要严格审批,防止留置措施的乱用、滥用。
《监察法》中规定的留置主要包括三个要件:一是涉案要件。留置的涉案要件,是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
适用留置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1、留置虽不是刑事强制措施,但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性调查措施,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要严格审批,防止留置措施的乱用、滥用。《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2、直到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之后就会作出决定的,可以到检察院问清楚情况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意味着移交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标志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程序。
3、具体程序是: 审批。需采取留置措施的,制作《留置措施采取审批表》和相关 证据 材料报本级监察委委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然后报上一级监察委批准。
被留置之后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留置之后,对被调查人员立案的,一般是确定留置人员有、违法、犯罪等的行为,需要对被留置人员立案处理。
法律分析: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法律分析:留置完毕之后看有无违法犯罪的事实,来决定去留。留置是对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取证的强制措施,由监察委实施。留置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一级监察委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9为国家公务员投诉电话,拨打热线后会出现语音提示,举报人依照语音提示实际操作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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