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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方法及查询
查询A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方法一:通过“企业纳税信用A级查询”打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查询”。 点击“企业纳税信用A级查询”。
企业纳税等级查询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软件查询。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通过电子税务局软件查询电子税务局软件选择我要查询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查询,点击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
点击【纳税信用明细查询】。点击【纳税信用明细查询】后,选择需要查询信用等级的年度,选择需要查询信用等级的年度后,点击页面右边的【查询】;就可以看到企业的信用等级为几级了。地区不同,可能会略有差异。
纳税信用等级修复和复评
纳税信用复评 已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办理途径 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提交复评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评价信息或提供评价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
根据《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法律主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失效,但其所依据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依然有效,可以对纳税信用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法律主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是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而制定的,现已失效。
税务信用等级复评
纳税信用复评 已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办理途径 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提交复评申请。
不需要。纳税人对当前年度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该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不需要税务局过来查。
纳税信用等级的复评更改期望不大。通过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政策和通知可知,纳税信用等级的复评更改期望不大。纳税信用等级的复评和更改是由税务部门负责的,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和程序。
法律主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失效,但其所依据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依然有效,可以对纳税信用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企业如对纳税信用等级有异议怎么申请复评?
菜单中找到“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部分数据系统将自动带出,例如:纳税人识别号、年度评价结果等。 选择申请原因,系统自动带出经办人相关信息。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时,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会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
纳税信用复评 已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纳税信用等级复评申请怎么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