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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哪位知道详细内容?
1、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组织的检验和审验。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建立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以供应、维修、培训、推广和作业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2、第六条 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可以依法纳入国家促进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的财政补贴、优惠信贷、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的范围。农业(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对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应当予以推广。
3、农机推广机构负责试验、示范、推广农机新技术,组织实施农机技术推广项目。第二十条 向农业劳动者推广的农机技术,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4、省级质量调查计划在公布前应当报农业部备案。第十条 质量调查计划应当明确质量调查的名称、目的、内容、范围、对象、时间、方法、实施单位等事项。
5、本条第一款是关于国家支持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以及推广农业机械产品需进行试验鉴定的规定。这一款规定包含三层含义: 第一,国家支持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
山西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鉴定和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主管农业机械的部门及其所属农业机械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从事农业机械产品质量鉴定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须经培训,并由省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农业机械新产品投入批量生产,必须取得省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投产技术鉴定合格证书。第八条 农业机械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认可的质量标准。禁止生产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产品。
第四章 技术监督和安全监理第十九条 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根据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与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对正式投入生产前的农业机械新产品进行鉴定验收;对销售的农业机械进行质量检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十五条 农业机械科研、生产等单位应当根据农业生产需要研制和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其产品鉴定由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农机鉴定需要什么手续,企业规模多大才可以?
1、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确认拖拉机号牌号码与行驶证、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上记载的号牌号码一致,对涉及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农机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农机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
2、第二条 农机鉴定,通过科学试验测定和生产考核,综合评定农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价值,为农业选择适用的机具提供依据,是评定农机具能否进行推广的必经程序。第三条 农机鉴定分为部级鉴定的省级鉴定。
3、理论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6年以上农机专业工作经历;实训教师或教练员应具备农机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示范基地所在县(区、市)拥有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3名以上。(三)场地设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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