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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2、第五十八条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哪些
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争议纠纷处理方式是质疑、投诉,辅之以举报。
定期对专家库进行清理,对年纪过大(如超过70岁)、经常拒绝参加评审、长期联系不上的专家进行清理,尽可能使专家库保持精干,满足日常评审需要。对于一些业务能力强,同时经验又足够的年轻要敢用使用。
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
招标复议流程
1、法律分析:(一)申请,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
2、具体规定如下: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公告的中标公示时间(一般为5至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3、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4、确定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5、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6、对投标如何申请行政复议流程(一)复议申请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复议受理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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